跨境数据犯罪的国际管辖冲突,如何通过国内法实现有效治理?

问禾法考
2025-04-14

随着数字技术全球化加速,跨境数据犯罪引发的国际管辖冲突日益凸显。数据流动的无边界性与主权法律的属地性矛盾,导致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应对跨国犯罪。问禾从国内法完善、跨境执法协作、国际规则主导权三个层面,探讨如何通过国内立法突破治理困境,构建以主权为核心的多层次治理体系。  

国内法体系化构建——明确管辖权边界  

跨境数据犯罪的治理困境源于管辖权标准的模糊。各国依据“属地原则”“属人原则”或“保护性原则”主张管辖权,易引发冲突。国内法可通过细化“实质性联系”标准,明确管辖触发条件。例如,欧盟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以“数据主体位于欧盟”或“企业向欧盟提供商品服务”作为管辖依据,平衡了主权与跨境治理需求。  

同时,国内法需强化数据本地化存储要求,规定关键数据境内留存,降低境外取证难度。例如,中国《网络安全法》要求重要数据境内存储,为执法机构调取证据提供便利。此外,引入“长臂管辖”原则,将犯罪后果影响本国利益的情形纳入管辖范围,可扩展法律威慑力。  

跨境执法机制优化——技术赋能与协议衔接

国内法需嵌入跨境协作技术工具,提升执法效率。例如,建立电子证据跨境调取平台,通过区块链存证、数字签名技术确保证据合法性。美国《云法案》允许执法机构直接调取境外企业数据,但需通过双边协议避免冲突。此类机制要求国内法明确数据调取程序,并与其他国家签订司法互助协定(MLAT)。  

另一方面,构建“数据犯罪黑名单”制度,对频繁发生数据泄露或拒绝协作的国家实施制裁,可倒逼国际合作。例如,对未达到数据保护标准的国家限制数据跨境传输,迫使对方完善法律框架。此类措施需在国内法中设定清晰的制裁触发条件和执行流程。  

国际规则主导权争夺——以国内法推动全球标准  

国内法不仅是治理工具,更是塑造国际规则的话语权载体。通过输出具有影响力的立法模式,可引导国际社会形成共识。例如,欧盟通过GDPR确立了“充分性保护”标准,迫使第三国修改法律以符合欧盟要求。中国《数据安全法》提出“数据分级分类管理”,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治理范本。  

此外,国内法可设立“数据主权基金”,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数据治理组织,推动国内标准国际化。例如,资助企业参与ISO数据安全标准制定,将本国技术规范纳入全球体系。这种“国内立法—国际实践—规则内化”的路径,能够逐步消解管辖冲突。  

跨境数据犯罪的国际管辖冲突,如何通过国内法实现有效治理?


跨境数据犯罪的治理需以国内法为支点,构建“明确管辖标准—强化执法能力—主导规则制定”的三维框架。通过立法体系化、技术工具嵌入、国际话语权提升,国内法不仅能化解管辖冲突,更能将主权诉求转化为全球治理动能。关注问禾法考,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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